雨城区法院执行局在立案后 ,被执行人刘某某申报财产时 ,最终将案件标的全额支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,雨城区法院执行局坚持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努力解决人民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
在申请执行人到庭后,
被执行人拒不配合
态度恶劣
为及时解决当事人面临的实际困难,独自抚养未成年儿子 ,被执行人刘某某告知执行法官其电瓶车中还有现金3000元,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。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开展并对执行法官进行谩骂 。执行法官当场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隐匿的现金3000元 ,在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案件情况时 ,母子二人生活一直比较拮据,因案件申请执行人系单身母亲,刘某某态度立即发生转变 ,
迫于法律威慑力
案件顺利执结
鉴于被执行人刘某某虚假申报财产,在财产申报表的“现金、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,虽执行法官一再向其释明不如实申报财产情况的法律后果,
申请人生活困难
执行法官迅速行动
6月10日,通过电话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 ,责令其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,被执行人拒不给付抚养费后,
雨城法院
本报记者 李晓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