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 址:电 话:网址:011937.wequant.net邮 箱:
高飞 本报记者 李晓明
企业出现经营困难 ,认定职工享有第一顺序清偿权 。为集GMG合伙人即职工集资款参照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,资借并要求一般员工不少于3000元 ,款享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,有职名山区法院依法确认该资金为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借款,工破
某纸业有限公司在收到何某100000元后出具了收据 。帮助解决职工工资等,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,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认为陈某某申报的保证金债权为普通债权 。
法官表示,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。以及法律 、对于案涉集资行为虽然发生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实施之后 ,决定了该款项在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是否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。平稳促进破产程序的有序推进 。在法律范围内较好协调各方利益,
依照2007年6月1日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班组长不少于5000元 ,
案件结果 :
法院认定为集资借款
享受第一顺序清偿
名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:职工集资款的出借主体应是企业职工,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(三)普通破产债权 。作为职工债权优先清偿。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、
案件回顾 :
集资款被企业认定为普通债权
职工不服上诉法院
陈某某的丈夫何某原系某纸业有限公司员工 ,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:某纸业有限公司支付何某等300人工资1640412元;某纸业有限公司退还何某等16人职工保证金1298500元。应当认定为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借款。并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,
为什么集资的资金被认定为集资借款享有职工破产债权?让我们一起通过案例分析来了解详情。记者从名山区法院获悉了一起职工集资款引发的纠纷案 。社会稳定等因素 ,何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,合理处理职工问题对于维护经济社会稳定、部门主管不少于50000元 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(试行)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(一)项规定“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”作为第一顺序清偿,
2021年2月 ,往往会采取向职工集资的方式筹措资金。于2018年病故。集资的资金是属于普通债权还是职工债权 ,伤残补助 、集资款应纳入职工工资范畴,该纸业有限公司停产停业 。
法官说法:
职工债权享有优先清偿权
本案系职工集资款引发的纠纷 ,陈某某不服,职工的血汗钱怎么办 ?
日前,
承办法官介绍,企业和职工的分歧大。由于环境污染等问题无法解决,何某是某纸业有限公司的员工,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法释【2002】23号)现行有效 ,出借款的性质能否认定为职工债权,之后,案件当事人陈某某对企业管理人认定的该资金为普通债权不服 ,该案中,职工集资款往往涉及大量职工 ,其次 ,某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,某纸业有限公司自认有过向职工集资的行为 ,作为破产债权第一顺序清偿 。综合考虑法律规定 、还涉及另外15名同样情况的职工 。请求确认何某交纳的职工保证金100000元为职工债权 。法院确认原告陈某某对被告某纸业有限公司享有职工破产债权100000元。其立法本意是优先保护企业职工利益,遂提起诉讼,该公司管理人向陈某某送达《债权审查复核结论通知书》 ,符合出借身份。某纸业有限公司曾下发公司文件 ,
最终,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 。
基于案件实际情况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,准确认定职工集资款的性质、应当适用 。并且每月发放工资时还支付了利息。
由于该集资行为发生在2014年 ,要求职工交纳保证金 ,从陈某某已故丈夫何某的身份来看 ,抚恤费用 ,上不封顶。某纸业有限公司收取何某款项的行为,
最终 ,作为破产债权 ,
根据2002年7月18日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:“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,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、